四部门印发《数字乡村标准体系建设指南》 将规范农村智能化视频采集系统建设
9月2日,中国网信网发布了中央网信办、农业农村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日前印发《数字乡村标准体系建设指南》。致力于加强数字乡村标准化建设,对于推动解决当前数字乡村领域基础设施、农机装备、信息系统、数据资源难于互联互通等问题,全面支撑乡村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数字化转型具有重要意义。
《指南》明确了“十四五”时期数字乡村标准化工作目标:到2025年,初步建成数字乡村标准体系。重点领域标准制修订工作步伐加快,基本满足数字乡村建设需求,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应用多点突破,地方标准、团体标准研究同步实施,打造一批标准应用试点,形成标准支撑和引领数字乡村发展的良好局面。
《指南》提出了数字乡村标准体系框架,包括基础与通用标准、数字基础设施标准、农业农村数据标准、农业信息化标准、乡村数字化标准、建设与管理标准、安全与保障标准7个部分内容。
其中乡村数字化标准主要包括乡村产业数字化、乡村文化数字化、乡村治理数字化、乡村公共服务数字化、乡村环境监测数字化等标准。乡村治理数字化标准主要包括乡村“互联网+党建”、乡村“互联网+政务服务”、网上村务管理、乡村“互联网+法律服务”、乡村社会治理信息化、乡村公共安全管理数字化、智慧应急管理等标准。
乡村社会治理信息化标准主要规范农村社会治理信息化、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建设,以及数据挖掘、人像比对等技术手段在乡村综合治理和公共服务等领域的应用,指导基层治理信息采集、交换、共享、加工、研判以及系统建设和管理。包括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础数据规范、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规范等标准。
乡村公共安全管理数字化标准主要规范农村数字化公共安全防控体系、突发事件风险监测与预警信息共享等系统建设及应用。包括农村地区智能化视频采集系统建设标准,以及信息技术在道路桥梁养护、地质灾害监测、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传染病防控等领域的应用标准。
智慧应急管理标准主要规范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在自然灾害风险监测、隐患报送、预报预警和应急资源调配中的应用。包括应急管理平台应用标准,以及应急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报送、智慧调度、分析评估、善后恢复等在内的全过程工作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