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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安防行业政策解读

  转眼间2014年即将逝去,安防市场将翻开新的一页。年末一批和安防行业息息相关的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即将施行,将为规范行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撑。

  智慧城市共性标准出台

  全国首部《智慧城市系列标准》由深圳市智慧城市研究会、市智慧城市建设协会、中国智慧城市专家委员会、深圳智慧城市企业标准联盟牵头,以深圳企业为主体,联合有关机构共同编制,将于2015年1月1日试行。

  《智慧城市系列标准》以智慧城市建设急需的共性标准为主,提出了信息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交换的规定和要求,对于有效消除“信息孤岛”和避免重复建设具有重要的作用;《智慧城市系列标准》是目前国内率先开展的智慧城市系列标准工作之一,具有重要的前瞻性、先进性和适用性。

  11月,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推进珠江三角洲地区智慧城市群建设和信息化一体化行动计划(2014-2020年)》,推进珠三角智慧城市群建设和信息化一体化,打造全国信息化先导区。该行动计划强调,围绕珠三角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求,着力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平台、信息网络应用的一体化发展,将珠三角地区建设成为世界级的智慧城市群、国际宽带网络枢纽、全国智慧应用先行示范区、全国信息服务区域中心。

  煤炭生产综合监控政策导向公布

  日前,国家发改委、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能源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公布《煤炭生产技术与装备政策导向(2014年版)》,用以指导煤矿科学规范生产,推动煤炭工业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保障安全生产,提高资源利用率,加强环境保护,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煤炭工业持续健康发展。该政策导向适用于我国境内生产煤矿及新建、改扩建、技术改造与资源整合煤矿。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

  《煤炭生产技术与装备政策导向(2014年版)》在对现有煤炭生产技术与装备进行全面梳理的基础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多年来的生产实践,对采煤、掘进、供电、提升等23项煤矿生产系统(环节)所采用的技术与装备,按照不同地质条件、不同井型规模,划分为鼓励、推广、限制和禁止四类,以表格形式收录了煤炭生产技术639项,装备123项。政策导向明确指出煤矿生产过程综合监控、供电系统监控、采煤工作面监控等相关设备的技术特征。

  安防视频监控领域将添两项国家强制性标准

  11月深圳高交会上,公安部第一研究所长助理、研究员余兵表示,安防视频监控技术领域将添两项国家强制性标准,即《社会治安重要场所视频监控图像信息采集技术要求》、《安全防范视频监控联网信息安全技术要求》,两项标准已由公安部获批立项。

  《社会治安重要场所视频监控图像信息采集技术要求》、《安全防范视频监控联网信息安全技术要求》两项强制性国标的制定要求,重点解决信息安全层面的视频信息安全措施及核心关键技术,集中在前端设备的身份认证、视频内容的可信与加密三个方面。

  宽带中国为民用安防铺路

  11月26日,工信部网站公布《关于开放宽带接入市场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拟鼓励民营企业进入宽带市场,基础电信企业需按照公平合理、平等协商的原则,积极与民营企业进行合作。

  宽带中国上升至国家战略,补齐民用监控发展短板,为安防民用化铺路。意见稿拟规定,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宽带接入网络设施建设和运营;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宽带接入网络的投资并与基础企业开展合作;鼓励民营企业提供宽带转售服务等。宽带开放的首批试点城市为:太原、沈阳、哈尔滨、上海、南京、杭州、宁波、厦门、青岛、郑州、武汉、长沙、广州、深圳、重庆、成都。试点时间3年。

  法律出台保护视频监控信息

  为有效保护视频个人信息,2014年9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该司法解释将于10月10日起施行。这次出台的司法解释规定,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公开自然人基因信息、病历资料、健康检查资料、犯罪记录、家庭住址、私人活动等个人隐私和其他个人信息,造成他人损害,被侵权人请求其承担侵权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此外,司法解释规定“被侵权人因人身权益受侵害造成的财产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无法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案情在50万元以下的范围内确定赔偿数额。

  2014年11月底,辽宁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辽宁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将于明年2月1日起施行。

  《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或者违法使用、传播采获信息;利用采获信息侵犯他人隐私权或者其他合法权益;擅自提供、复制、翻拍或者删改、隐匿、毁弃采获信息。

  智能交通迎来政策春风

  2014年11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将大力增强能源自主保障能力,加强煤炭铁路运输通道建设,实行绿色交通行动计划,优化能源结构,稳步发展天然气交通运输,拓展能源国际合作。

  《计划》要求,实行绿色交通行动计划,完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加快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积极推进清洁能源汽车和船舶产业化步伐。加快发展轨道交通和水运等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运输方式,推进主要城市群内城际铁路建设。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结合国家天然气发展规划布局,制定天然气交通发展中长期规划,加快天然气加气站设施建设,以城市出租车、公交车为重点,积极有序发展液化天然气汽车和压缩天然气汽车,稳妥发展天然气家庭轿车、城际客车、重型卡车和轮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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